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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个人缴存信息发生变更的,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。
一、线下办理流程
(一)缴存单位存在
1.本人办理: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《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清册》(加盖公章)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各管理部窗口申请办理。
2.单位专管员办理:专管员持本人身份证、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、《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清册》(加盖公章)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各管理部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。
(二)缴存单位不存在
由缴存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原单位工作关系、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到中心各管理部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。
(三)线下办理的,由窗口工作人员对职工或专管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核实,确认无误后递交管理部主任或首席代表进行复审核准。
二、线上办理流程
职工本人联系单位专管员通过“运城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”进行个人信息修改,并上传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、《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清册》(加盖公章)及相关证明材料,待公积金工作人员审核后完成修改。
主办:运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: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:123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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